應收賬款的周轉率和平均收賬期的計算方法,現行的計算公式為:
應收賬款周轉率=銷售收入(營業(yè)收入)÷平均應收賬款
應收賬款平均收賬期= 365÷應收賬款周轉率
考察上述公式不難發(fā)現,銷售收入是不含稅金額,而應收賬款余額是包含增值稅的。事實上,由于增值稅因素,100元的賒銷銷售收入轉換成應收賬款后,并不是100元,而是113元。因此,直接用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余額來計算周轉率比率是不夠精確的。
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,假設某企業(yè)每年銷售1件產品,價格100元,每年年初賒銷給客戶,次年年初客戶償付上年欠款。這樣,利潤表上每年的銷售收入為100元,應收賬款平均余額則為113元。利用上述公式計算:
應收賬款周轉率=100÷113=0.885(次/年)
應收賬款平均收賬期=365÷(100÷113)=412(天)
而事實上,該企業(yè)的應收賬款年周轉次數為1,平均收賬期為365天??梢?,由于增值稅的影響,會使財務比率的計算結果存在明顯差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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