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法規(guī)定一周工作多少小時?
我國有關勞動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,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40小時,還應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。如因生產經營需要,用人單位可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(xié)商后延長工作時間,但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,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,每月也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。即標準工時制中,每月加班超過三十六小時,即為超時加班。
做六休一違反勞動法嗎?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行約定工作時間的,該約定不違反法律規(guī)定的,實際工作時間超出約定工作時間的部分,是加班時間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了“做六休一、月工資6000元”的工作時間與工資標準。根據該約定,勞動者每周第六天的工資已經包括在月工資6000元之中,即該時間不應認定為加班時間。且經測算,雙方約定的工資高于最低工資標準,故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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