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工作已經(jīng)開始,對于所有納稅人來說,都需要做好相關(guān)的確認填報工作。有些用戶還不清楚個人所得稅要怎么預扣預繳?2021年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是什么呢?對此還有疑問的朋友,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介紹下吧。
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,就是在計算應納稅額時,除了5000起征點和社會保險等專項扣除外,還可以扣除子女教育、繼續(xù)教育、大病醫(yī)療、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,以及贍養(yǎng)老人等六項費用。
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什么意思
預扣預繳就是納稅人,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時,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。即,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,不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;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(nèi)后續(xù)月份,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。同時,依據(jù)稅法規(guī)定,扣繳義務人仍應按稅法規(guī)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。
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案例
【例】小張為A單位員工,2020年1-12月在A單位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,單位為其辦理了2020年1-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。2021年,A單位1月給其發(fā)放10000元工資,2-12月每月發(fā)放4000元工資。在不考慮“三險一金”等各項扣除情況下,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,小張1月需預繳個稅(10000-5000)×3%=150元,其他月份無需預繳個稅;全年算賬,因其年收入不足6萬元,故通過匯算清繳可退稅150元。采用本公告規(guī)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后,小張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而無需預繳稅款,年度終了也就不用辦理匯算清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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