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教育附加,是指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,為實施“科教興省”戰(zhàn)略,增加地方教育的資金投入,促進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教育事業(yè)發(fā)展,開征的一項地方政府性基金。
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規(guī)定,在各省、直轄市的行政區(qū)域內,凡繳納增值稅、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,都應按規(guī)定繳納地方教育附加。
地方教育附加=(實際繳納的增值稅+消費稅)×2%
教育費附加=(實際繳納的增值稅+消費稅)×3%
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會計分錄
1、計提時:
借:稅金及附加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
——應交教育費附加
——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
2、繳納時: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
——應交教育費附加
——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
貸:銀行存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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